法律问答

精神二级残疾是否认定丧失劳动能力

工伤索赔
2023-11-05 16:2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精神病二级患者,申请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可以由监护人带领,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伤残证明,到精神病医院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后,将报告交给有关部门即可。如果已经办理残疾证,凭残疾证就可以证明无劳动能力,可以申请退休。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法律分析:二级残疾人不是全部属于无劳动能力,要按照实际情况来定。二级残疾就是二级伤残的俗称。无劳动能力一般是指,高于或者低于法定劳动年龄,男60岁,女55岁以上,16岁以下未成年人,或因残、因病及其他原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无劳动能力残疾通常是指,依据国家残疾人评定标准评定的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肢体
    一、二级残疾。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二级残疾人不是全部属于无劳动能力,要按照实际情况来定。二级残疾就是二级伤残的俗称。无劳动能力一般是指,高于或者低于法定劳动年龄,男60岁,女55岁以上,16岁以下未成年人,或因残、因病及其他原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无劳动能力残疾通常是指,依据国家残疾人评定标准评定的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肢体
    一、二级残疾。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