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起诉了,怎么应对?

债务追讨
2023-11-05 16: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被起诉怎么办
    1、被起诉了的解决方法有:
    (1)积极应诉,配合法院各项工作安排;
    (2)签收法院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包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提交答辩状,收集、提交证据;
    (3)按时参加开庭。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二、被起诉后的流程是什么
    1、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2、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3、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 被起诉后的流程如下: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法院判决;执行判决。起诉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刑事案件的起诉,在于请求法院通过审判对被告人定罪判刑,民事诉讼的提起,在于请求法院通过审判解决争议,要求对方承担相应责任,作出或禁止作出一定行为。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法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被起诉了按法院指示,积极应诉,使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1.签收法院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一般包含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
    2.当事人可以自己进行诉讼,也可以根据委托1到2名诉讼代理人;
    3.提交答辩状,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法律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