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孩子户口,镇江没有房子,能不能跨区上学?

2023-11-05 16:4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只要符合就读条件,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镇江工作或居住,小孩可以跨区上学。法律依据:《句容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一、工作原则
    (一)统筹管理,分级负责
    市教育局统筹管理和协调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制定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并报镇江市教育局备案,组织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各镇(街道、管委会)指导辖区内学校结合实际和生源情况,科学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二)相对就近,划片招生
    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并向社会公布,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保障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包括符合条件的外来创业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享有入读公办学校的权利。
    (三)公民同招,免试入学
    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入学时间一致,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严禁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所有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不得设置任何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入学。所有学校都要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四)公平公正,阳光招生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信息采集、报名均须通过“义务教育报名招生入学信息平台”进行。所有公办学校的报名入学办法、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以及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来访接待地址等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应通过校园网“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招生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法律分析:只要符合就读条件,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镇江工作或居住,小孩可以跨区上学。法律依据:《句容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一、工作原则
    (一)统筹管理,分级负责
    市教育局统筹管理和协调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制定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并报镇江市教育局备案,组织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各镇(街道、管委会)指导辖区内学校结合实际和生源情况,科学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二)相对就近,划片招生
    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并向社会公布,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保障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包括符合条件的外来创业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享有入读公办学校的权利。
    (三)公民同招,免试入学
    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入学时间一致,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严禁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所有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不得设置任何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入学。所有学校都要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四)公平公正,阳光招生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信息采集、报名均须通过“义务教育报名招生入学信息平台”进行。所有公办学校的报名入学办法、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以及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来访接待地址等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应通过校园网“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招生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户口不在本地,可以在本地上学。但是要在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证或者居住证,以证明居住的实际情况。当然,教育部门会对常住户口、暂住的名额配比上进行考量,本地户口会更加有利。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一)义务教育;
    (二)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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