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把手底下一万多给了老公,现在想要要回来,怎么要

婚姻债务
2023-11-05 17:2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可以要回。2、夫妻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人的,该第三人属于不当得利,对于女方的一半财产,当事人可以主张取回3、对于男方赠与的一半财产,可以主张赠与合同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进而可以主张取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 要是肯定能要回来,毕竟是你们夫妻存续期间,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但直接要的话恐怕会伤及你们夫妻之间的感情!最好的办法就是先和你老公好好沟通一下,没有什么事情比夫妻双方达成共识更让人欣慰的了!夫妻同心,齐力断金!可能你老公背着你也有他的苦衷,沟通多一些理解就好!
  • 男人给你的钱,属于赠与,但即使是他个人挣的钱,也是他们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各享有一半权利,一方无权单独处理,所以他赠与行为是无效的,他妻子起诉要求你返还,调解达不成协议,法院判决你应该返还他妻子一半。
    见: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