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公司效益不好,可以随意给员工降薪吗???

调岗降职降薪
2023-11-06 02:4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效益不好降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公司效益不好随便降工人工资的行为属于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如果公司存在这种情况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局投诉举报。
    劳动报酬包括哪些内容
    1、货币工资,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2、实物报酬,即用人单位以免费或低于成本价提供给劳动者的各种物品和服务等;
    3、社会保险,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直接向政府和保险部门支付的失业、养老、人身、医疗、家庭财产等保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公司可以随便降薪吗
    公司是不可以随便降薪资的。
    单方降低工资其实就是单方对劳动合同的更改行为,此行为严重违法、违约。
    订立和更改劳动合同,要遵循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不能违反规定。
    所以,没有经过协商的情况下,该公司单方就对工资进行降低的行为违反了变更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也违反了合同的约定。
    劳动合同从签订当天起就具有法律约束力,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法律规定:合法的劳动合同订立则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要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既然当事人经过协商一致,在劳动合同中写清楚每月工资。只要履行了劳动义务,该公司就要按劳动合同履行,支付劳动者全部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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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情况中,公司可以降薪:
    (1)员工在违反公司纪律的情况下,是可以降薪的;
    (2)新入职的员工,在试用期之内被证明无法胜任工作岗位,公司可以通过降低岗位工作内容、减少工作内容等方式降薪;
    (3)如果因为工作需要对员工调整岗位,因为岗位价值的不同,员工的薪酬自然也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降低;
    (4)如果因为绩效考核连续3个月不达标,以及公司经济陷入困难均可以对员工降薪,这在我国法律上是支持的。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抱国务院备案。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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