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之后同居的,如果没有办理
结婚登记并且也不打算办理
结婚登记的,男方可以要求返还所有的彩礼。但是如果女方已经将部分彩礼用于置办婚礼的,又是男方悔婚的,那已经花费的部分可以不用返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
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