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没有钱,法院强制对方还钱可以拘留吗?

行政处罚
2023-11-06 09:10: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没钱还,正常情况下是不会被拘留的。具体情况有:
    1、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2、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情况。永久或长期无力偿还永久无力偿还是指已经完全不能负担起债务的偿还,完全没有还款的能力,只能通过债务人抵押或者没收现有的财产用于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 【金钱之债中对于履行币种约定不明时的处理】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
  • 可以,如果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已经生效,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后, 债务人还是欠钱不还的话,最多可以行政拘留15天。【法律分析】可以,如果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已经生效,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后, 债务人还是欠钱不还的话,最多可以行政拘留15天。
    可以,如果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已经生效,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后, 债务人还是欠钱不还的话,最多可以行政拘留15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第一百一十五条 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
    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第二百三十八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百三十八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 法律分析:强制执行没有钱不会被拘留,法院判决后,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有能力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会被拘留或者罚款,情况严重的还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只能延期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