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完成租金和合同租赁期限,能否要求房东退还部分押金?

房屋租赁
2023-11-06 09:1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租房押金一般用于承租人的违约行为的制约,如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退租、损坏物品中、没有交纳水电费等等。
    2、如果没有上述行为,那么可以要求在租期到或者解除租赁合同时退还。法律依据:
  • 房租押金不退的,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协商,请求其在合理期限内退款;如果出租人逾期不退的,承租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与房东进行协商,如果在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提前退租不退还押金以及多余部分的租金时,不能退还。如果没有约定的,那么在退房的时候承租人已经清偿了租金,且没有对租赁物造成损坏的,可以要求退还多余的租金与押金。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