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每周借700元还1000元。算不算高利贷?如果到期了怎么办?

民间借贷
2023-11-06 09:3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高利贷不还的后果有
    1、高额罚息和违约金
    2、信用受损、如果贷款不还,也会对其信用造成影响。
    3、被各种手段催收骚扰。
    4、情节严重会导致坐牢。如果欠款人坚决拒不执行还款义务,导致情节非常恶劣的,法院是会追究其欠款人的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法律分析:一定要主动和银行联系,协商还款方案,例如可以选择分期还款或者最低还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法律分析:会。在到期还款日前未还款,会产生滞纳金及利息,并影响个人征信记录。年利率不能超过百分之二十四。在此范围内,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