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国家应占用农民承包的荒山开垦耕地,补偿归谁所有

征地补偿
2023-11-06 10:0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开垦荒地如果符合国家土地管理法规,会受法律保护,当发生土地征收时,应当依法向垦荒人作出补偿。首先应该了解,并不是所有荒地都可以开垦,我国实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土地划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同时,县级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土地为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开垦区、建设用地区和禁止开垦区等。部分荒地可能处在禁止开垦区,开垦禁止区域内的荒地可能构成非法占用土地,不但没有补偿,甚至会面临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是开垦区的荒地开荒,需要提出申请,经过批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确定给开荒者长期使用,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0年。如果期间发生征收,应当依据土地管理相关法规和征收补偿的程序规定与使用权人协议,做出合法合理的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的土地;适宜开发为农用地的,应当优先开发成农用地。
    国家依法保护开发者的合法权益。
  • 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由集体分配至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归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所有,青苗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权利人所有。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 个人开荒的土地因公共需要被征收的,征收补偿费用归开荒人员所有。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征用土地的程序是什么
    征用土地的程序如下:
    1、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征地方案;
    2、向上级人民政府申报批准;
    3、批准后,公布方案;
    4、进行征地补偿登记;
    5、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6、实施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二条
    国家鼓励土地整理。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造中、低产田,整治闲散地和废弃地。
    第四十三条
    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
    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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