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人欠我几千块钱不还

债务追讨
2023-11-06 11:4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钱不还的办法如下:
    1、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双方当事人首先可以协商这个解决,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这个民事诉讼。在具体的方式的选择时,主要考虑对方是否诚意归还;
    2、债权人可以凭借条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可以搜集好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依法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债务人有其他财产,债权人可以在起诉前或者起诉后,申请法院财产保全,冻结查封对方的财产;
    4、在债务人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情节严重的,会被判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采取前款措施,由院长签发搜查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法律分析:
    1.互相协商解决,如果债务人不配合处理,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欠款。如果在法院判决或调解后对方仍不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支付欠款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在主张权利前,最主要的工作应该是要尽量先收集能证明对方欠款的证据,如果感觉自己欠缺相关法律知识和经验的,应该及时委托律师进行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依照约好的日期、数额供给告贷,形成告贷人损失的,理应补偿损失。告贷人未依照约好的日期、数额收取告贷的,理应依照约好的日期、数额付出利息。
    第六百七十六条告贷人未依照约好的期限返还告贷的,理应依照约好或是国家有关规则付出逾期利息
  • 法律分析:如果只是单纯的欠钱不还属于民事违法行为,不属于刑事犯罪行为,一般是不会判刑的,如果是恶意拒绝执行法院的判决,就有可能构成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