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没有工伤保险怎么办理

社会保险
2023-11-06 14:1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工伤保险的,可以先去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职工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承担赔偿费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第一款,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四款,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没有工伤保险出了工伤,应用人单位承担或赔偿全部的工伤待遇。
    在处理工伤时,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并治疗终结后再申请伤残鉴定,之后再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等情况,确定具体的工伤赔偿金额。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法律依据:
  • 劳动者因工受伤后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依法支付下列工伤保险待遇: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