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2月份入职,6月份离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时,我提出要求绩效工资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试用期为三个月,绩效转正后才发放。我还说三个月后我会自动成为全职员工。公司说绩效不提双倍工资,没谈妥。现在我要去仲裁。仲裁会支持这种情况吗?公司要不要请律师对公司有影响吗?

讨薪
2023-11-06 14: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员工是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但是被辞退需要根据具体原因进行判定,如果还处于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是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的。位和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单位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的。如果超过一年未签订合同,那么默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员工是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但是被辞退需要根据具体原因进行判定,如果还处于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是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的。位和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单位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的。如果超过一年未签订合同,那么默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劳动者可以申请进行劳动仲裁,要求工作单位支付入职第2个月开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并且劳动者提出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只需要通知单位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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