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在个体工厂工作十几天后,脚后筋被切断了。现在已经110天了,家里也没工作过。我想找老板处理一下,该怎么办

工伤索赔
2023-11-06 15:5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 1、劳动争议发生后,可以向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投诉,也可以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务必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投诉,12333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维权电话。
    2、投诉,12333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维权电话。
    3、对于已经仲裁完成的劳动纠纷,如果单位拒不履行,受害人可以要求强制执行
    3、对于已经仲裁完成的劳动纠纷,如果单位拒不履行,受害人可以要求强制执行

  • 认定为工伤后,再申请伤残鉴定,伤残鉴定出来后,可以找老板谈工伤赔偿。
    2、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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