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三年前,我和承包商一起在工地工作。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支付工资。当时,我的朋友介绍我没有任何文字。每次我打电话给承包商,我都说甲方没有支付工程款。我知道我们三个人的工资有些拖欠,所以我们怎么能还剩下的工资呢?非常感谢。

讨薪
2023-11-06 16:3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承包人不给工资怎么办
    1、承包人不给工资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1)协商解决;
    (2)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3)直接申请仲裁。搜集相关的证据,依法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承包人支付工资;
    (4)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拖欠工资多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拖欠工资一个月通常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如果超过一个月没有发放给劳动者的,则是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承包商拖欠工资的,员工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直接去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可以依法申请调解、提起劳动仲裁;或者也可以与承包商协商,要求其及时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当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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