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跑8万,利润800,公安系统录入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吗?

刑事辩护
2023-11-06 17:5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开设赌场罪中情节严重该这样认定:
    1、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2、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3、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4、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5、其他情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一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关于认定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的: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
    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 开设赌场罪量刑情节严重的情形有:开设赌场抽头渔利数额累计在3万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超过30万元;参赌人数累计超过120人;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