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父母付首付的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房子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由二人共同还贷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
离婚时可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法院判决;如果该房是男方父母首付,指定只登记在男方名下,男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的,则房子应认定为是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男方所有。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