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19岁的父母在我11岁的时候离婚了。我被判给我父亲,但在此期间,我母亲一直在抚养我。在此期间,我父亲从未支付过我的学费和抚养费。直到今天,我每个月都要转几百元零花钱。我能起诉他吗?

子女抚养
2023-11-06 18:3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可以起诉支付抚养费。起诉需要提交诉状以及孩子出生的证据材料。
  • 您好,您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对方逾期不支付,您可以以法院的判决书为依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司法实践中,成年子女起诉向父母主张抚养费的,法院一般会做调解工作,调解不成的,没有特殊情况的,一般会驳回起诉。如果该名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应当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是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一条规定,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一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