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恋爱同居两年以上未领结婚证期间怀孕两次的彩礼,大部分用于共同生活分手需要退还吗?

彩礼
2023-11-07 02:36: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彩礼用于共同生活的不要退,存在以下情况才需要退还彩礼:
    1、双方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没有一起生活的;
    3、给彩礼的一方因为给付彩礼而生活困难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彩礼是否退还,可以由各方当事人之间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确定。彩礼纠纷关于返还比例多少根据以下几种情况:
    1、看双方当事人是否同居。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同居的,80%以上的彩礼给予返还;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已同居生活或已同居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可把同居时间的长短以及同居期间是否怀孕作为婚约财产返还的主要参考因素,返还比例可在50%以下;
    2、看双方当事人是否存在过错。若是因给予彩礼方的过错导致婚姻解除,彩礼返还数额可根据过错的程度、双方经济情况减少10%~50%之间;若双方都存在过错,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分析,彩礼返还比例不低于50%;
    3、看婚约财产数额的大小,要结合当地的经济水平决定彩礼返还的比例;
    4、看给付彩礼方的经济状况。若给付彩礼方经济确实困难,可在上述因素确定的比例上提高10%的返还比例。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司法解释明确,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同居分手后彩礼能返还,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彩礼不返还:
    1.男女双方未婚同居生活时间超过两年的。
    2.男女双方未婚同居生育子女的。
    3.男女双方未婚同居生活,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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