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这边是超市的快递送货点,快递在途中丢失,这个责任是谁负责?

财产损害赔偿
2023-11-07 05:30: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快递丢失,快递公司应当向寄件人负责。首先弄清楚在哪个环节丢了,是运输途中,还是投递途中,运输途中公司赔,投递途中快递员赔,公司负连带责任。假如寄件人也有过错的,可能会减轻快递公司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 快递中途丢失快递公司或快递员需承担赔偿责任。快递运输途中不同的丢失地点有不同的负责主体。快递取件后丢失的,未扫描的订单由收件员负责;快递扫描分拣后未发出或者未到中转站丢失的,由发件网点负责;快递在中转站丢失的,由中转站负责;快递到达目的地后,扫描分拣后丢失的,由目的地网点负责;在快递派件途中丢失的,由快递送件员负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 快递中途丢失快递公司或快递员需承担赔偿责任。快递运输途中不同的丢失地点有不同的负责主体。快递取件后丢失的,未扫描的订单由收件员负责;快递扫描分拣后未发出或者未到中转站丢失的,由发件网点负责;快递在中转站丢失的,由中转站负责;快递到达目的地后,扫描分拣后丢失的,由目的地网点负责;在快递派件途中丢失的,由快递送件员负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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