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一家私人公司上班。老板为防止我以后从事该行业,和我签订了个所谓的保密协议。大致意思就是不能将所有秘密外泄,还附带了个禁业限制。终身不能从事该行业,也不得在同行业就业,指导工作。违约赔偿甲方年收入的60%。此协议是否公平,合理?我记得禁业限制最长为两年,从辞职后必须支付乙方保密 金还是啥?再者我是普通员工。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6-16 22:23: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保密条款的期限不超过两年.
    2.合同中未提及甲方的义务,第二十三条:对负有保秘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3.保密条款的违约金只有在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时候,才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你只是辞职不受此限制,你只需提前30天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就行.
    4.离职后如果单位仍需你守此保密条款,需向你按月支付经济补偿,因此合同里未提及,可由双方协商,但最长不超过两年.
  •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中,一般业务员并不需签订竞业协议,但可以签订保密协议。
    签订保密协议的人员并不受保密时间的限制,一旦泄露企业机密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签订竞业协议人员限制时间最高为离职后两年,在限制时间内原服务单位需给予一定补偿。
    请注意,保密协议和竞业协议是两个概念,但一般在签订竞业协议时会附带签订保密协议。
  • 合同乙方违约,可以根据当初签订的合同,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乙方拒绝的,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双方不能达成协商解决意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  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  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  可能造成的损失。
  •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房屋租赁合同中,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不存在,"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的请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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