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退还彩礼钱,红包钱,买吃的钱还需要退还吗?

彩礼
2023-11-07 08:1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彩礼钱返还的原则具体如下:遵循当地风俗习惯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利益原则、合法原则、公平原则等。且法定的彩礼返还情形包括:男女双方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以离婚为前提);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以离婚为前提)。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彩礼钱返还的原则是遵循当地风俗习惯、照顾无过错方、公平原则。如果男女双方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需要归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彩礼钱是不用返还的情形有:
    1、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2、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规定情形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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