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投保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时的责任如何承担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1-07 08:50: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当由未投保方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超出部分再按事故责任划分赔偿比例。未交交强险属于违法行为,因此需先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 未投交强险的交通事故的处理办法:
    1、未投交强险的车主在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2、不足的部分,由当事人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未投交强险与是否发生交通事故没有联系,还是根普通的处理方式一样,进行责任划分,然后赔偿,只是没有投交强险的,那么如果这一方面需要赔偿的,那么由自己进行赔偿,保险公司不会赔。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