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在超市上班,昨晚有个50岁的顾客喝醉酒打碎了杯子,一开始我朋友还很耐心的的让他们稍等,说等领导来了再处理,那个人不愿意等,就开始骂人,我朋友也回骂,接着他们又动手打人,我朋友没有先动手,但是被打之后也主动出手打过那个50多岁的人,后来把他头打出血了,期间我朋友还准备拿刀,被我们拦下了,之后那个50岁的顾客就叫了好多人来打我朋友,我朋友逃出去了,他们一伙人就在附近找他,还好后来警察来了就把我朋友带走了不然肯定被他们打死。他们打架是在室外打的,旁边还有好多当地的村民,听说那个喝醉酒的人还是当地的一个村官,当天晚上他们当地人把超市封了,不让开,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2019-06-16 23:31: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醉酒的人要承担同样的法律责任。殴打他人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情节严重有可能面临1000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的行政处罚。造成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要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法律依据:《刑法》第十八条第四款明确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 未达到轻伤的,一般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处理,可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n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n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n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n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n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n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n

  • 1、追究双方的刑事责任,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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