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最近收到了讨债信息,但是名字不是我的

债务追讨
2023-11-07 12:3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条上的名字不一致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其他证据确定名字是本人签署的,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当事人签订欠条,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欠条写错了名字的,可以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修改名字,或者重新签订,当事人之间签订欠条的,应当包括债务人与债权人的法定全名,债务的具体情况,偿还债务的具体日期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欠钱不还被拉黑,找不到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欠款人履行债务。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予以受理。债权人应当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提出起诉,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