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被抓了,为什么要罚款500元?

刑事拘留
2023-11-07 13:3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治安拘留的罚款,被罚款的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1、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2、在偏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确实困难,被处罚人提出的;
    3、被处罚人在当地无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后难以执行的。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向被处罚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出具的罚款收据;不出具统一出具的罚款收据的,被处罚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零四条
    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
    (三)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 除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是执法者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的拘留还是罚款。
    不是违法嫌疑人自己选择的。如果违法嫌疑人认罪认错,悔过态度比较好,能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并且保证以后不再违法,执法人员认为适用罚款,可以起到警戒作用,那么就可以处500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 被拘留的处罚金如果是五十元以下,当事人无异议的或者是在偏远地区不便收取的,就可以当场交给公安机关;其他情形下一般是由当事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四条
    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
    (三)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五条
    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所属的公安机关;在水上、旅客列车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或者到站之日起二日内,交至所属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罚款之日起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