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晚上11点搬家,油不小心洒在一楼的电梯口,第二天有人摔倒是谁的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1-07 14:40: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责任承担需要结合双方过错来定,若两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这要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具体要看业主在楼道摔倒的原因跟物业公司是否有关系,如果是物业公司打扫不及时造成的地面湿滑或者维修区域没有明显指示牌业主不留意滑到的,可以要求物业进行赔偿;如果属于业主个人不小心导致的,则物业没有赔偿责任。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 电梯摔伤的,伤者可以找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赔偿医药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但是有证据证明自己已经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除外。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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