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上个月18日入职,直到本月15日(未签订劳动合同),下班后以不合适为由辞退了我。我能得到补偿吗?如果我能得到补偿,他现在让我16日不用去上班,周一直接去财务部领工资。我会以不打卡旷工为辞退理由吗?

无故辞退
2023-11-07 14:5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和违法解除的赔偿金。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 没有签劳动合同就被辞退了,若属于用工之日超过一个月未满一年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若没有超过一个月,但被违法辞退的,可以要求支付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