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欠钱一直不还,只知道名字不知道身份证号码和家庭住址

债务追讨
2023-11-07 15:5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对于欠款的纠纷,债权人与债务人可以协商解决;
    2、协商无法解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处理。
    需要起诉的,写好起诉状,带身份证、欠条原件与复件印,带欠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欠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即可。起诉后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会受理立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欠钱找不到人的解决方法如下:
    1、调查债务人的基本情况;
    2、查询债务人配偶或担保人的财产情况。如有债务人配偶或者担保人的财产情况,及时调查留存;
    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4、到法院起诉还款。
    可以委托律师设法确定欠款人的身份信息。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根据其姓名、所了解的住址、欠款人的相貌特征等信息,通过到公安机关查询并确定欠款人的户籍登记信息。找不到欠款人本人、或欠款人不肯归还欠款的,则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欠款人归还欠款;在判决或调解生效后,如果欠款人不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的,则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 1、联系欠款人的家人。可以拿着欠条去找欠款人的家人,并告知欠款的情况,以及欠款人不接电话不回信息的情况,向其家人打听欠款人目前的状况,如果其家人愿意帮还那最好,如果不愿意,那么只能委托其家人转告欠款人本人尽快还款,并要求家人转告不还款就要起诉欠款人。
    2、去法院告欠款人。不管是否能够找到欠款人,只要有欠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以及欠条,那么就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欠款人,法院可以公告送达和缺席审判,一旦胜诉,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冻结其名下的资产,用来偿还欠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八条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