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是湖南人,可以在东莞这边办理离婚手续吗?

协议离婚
2023-11-07 16:1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离婚手续需要依据其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来确定具体所需要办理的手续,需要准备的材料如果是协议离婚的,需要向婚姻登记机关出具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协商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想离婚要办的手续主要是根据双方当事人是自愿协议离婚还是选择诉讼离婚来确定的,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需要先签订离婚协议书,再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的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递交起诉状等。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省内离婚需要的手续依据其双方当事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而定,协议离婚的应当共同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诉讼离婚的,一般是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起诉等。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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