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板不同意我辞职,我自己走了,然后他扣除了我一个月的工资,这违反了合同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1-07 19:40: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维权时应注意收集整理必要的证据,如工作服、工资条、工牌证人等。
  • 辞职老板不给结清工资,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由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处罚,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并给予赔偿。按照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要赔偿一定的赔偿金给劳动者。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辞职不批自离有工资,但是因员工突然辞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第一百零二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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