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事故发生在23:44左右。我驾驶汽车准备掉头,车头刚过实线,发现对向车道一辆速度极快的小轿车向我驶来,我随即踩住刹车,让其先行,没想到该车直接向我撞来,导致我车前保险杠脱落,大灯水箱撞碎,严重变形。后交警前往,却未定责。对方饮酒后驾驶,酒精测试为44mg/100ml,且超速行驶,并未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直接向我撞来。我越双实线违章,但是我当时车轮并未跨过双实线,该车撞击我后将我的车直接撞到对向车道。请问该如何定责?交警说各付一半

2019-06-17 07:09: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超速只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是造成:汽车制动距离过长,驾驶员避险反应时间过短,或者是无法控制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 车辆超速行驶有哪些处罚,  
    1、客车超速20%以上一次记12分扣留驾驶证  根据公安部2013年1月1日起生效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交警部门依法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2、机动车超速50%以上,将会一次性扣完12分。公安部123号令、124号令将2013年开始实施。  
    3、轿车5人座的超速行驶处罚  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罚款50元,记3分;  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不足50%的,罚款200元,记3分;  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不足70%的,罚款500元,记6分;  超过规定时速70%以上不足100%的,罚款1000元,记6分,可以并处吊销;  超过规定时速100%的,罚款2000元,记6分,可以并处吊销。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驾驶证交通违章没处理  
    1、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从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起算12个月)扣分不满12分的,只要把罚款交了即可,不用怎样进行处理。下一记分周期开始车管计算机系统便将上一记分周期的分数全部清零。  
    2、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扣分达12分的,则要到发证车管所或违法地车管所通过学习并考试科目一合格后才可消除满分记录并恢复驾驶证的正常使用。

  • 1、超速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也是按照条款进行赔偿。
    2、如果您有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那么不管您是在事故中负有什么责任,都能够得到100%的赔偿。警察认定责任,交强险赔偿后,不足部分,按责任赔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 据介绍,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去年底下发的《关于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属于以下4种情形之
    一、未造成后果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既不记分,也不罚款。市交管局已从2014年1月1日开始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对于这4类超速违法行为一般只给予警告,不再罚款和记分。  超速不罚款不计分4种情形分别是:  
    1、在限速低于60公里/小时的公路上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下的;  
    2、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  
    3、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时速20%以下的。  据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章法律责任第88条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3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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