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交通事故住院14天,对方全责,请问他需要担负哪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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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
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3、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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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行政复议认定的程序为: 对事故的责任认定不服,可在收到认定书的三天内申请复核。
必须是书面申请,并且需要提供支持你的理由的证据。
2008-8-17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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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费支出范围:
(1)用于补充购置勘验现场的勘察箱、照相机以及检验鉴定所需的日常费用。
(2)补充处理交通事故的车辆维修费和燃料费。
(3)补助因调查侦破逃逸案件或疑难交通事故所需的调查、侦破、鉴定论证等费用。
(4)支付为处理交通事故而委托其他部门、聘请有关专家进行检验鉴定的有关费用。
(5)奖励检举和协助查缉交通事故逃逸者的有功人员的费用。
(6)事故处理工作其他必须开支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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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事故全责的赔偿问题:
1.如果是投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全保的话则一切费用完全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2.如果只投了交强险或者部分商业险,不是全保的话,则由保险承担部分,剩余部分由责任人承担;
3.如果仅有交强险而无其他保险的话,则赔偿费用全部由责任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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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