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办结婚登记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1-08 06:1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双方没登记结婚的,财产按照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分割。如果是个人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同居期间共同购置的财产,按照共同共有的财产处理。对共同共有的财产,双方可以协议分割处理。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夫妻不是合法的夫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 未进行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属于同居关系,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处理,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离婚时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分割。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十条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