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17岁签了三个月的工作合同,我不到三个月就扣了1000元,我上了五天工作要交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1-08 09:02: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按合同的约定处理的
  • 法律分析:违约金的数额的设定都要求应当遵循公平原则,根据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等因素合理确定。法律依据:《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 第十九条 订立劳动合同可以约定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金最多不得超过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工资总额。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 1、约定由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他们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是合法有效的。
    2、约定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只能是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两种情形,除此之外的约定都是无效的。
    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有两种:
    (1)违反服务期违约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如果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一定年限的服务期。
    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违反竞业限制违约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