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屋婚后拆迁按以下的方式分割: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取得的私有房屋。婚后
安置房应登记在一方名下,应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汇兑差价由夫妻共同财产承担的,由产权人赔偿差价及其增值;要拆的房子是私房。
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可视为婚内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被拆迁房屋为夫妻一方父母所有的私有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婚姻法》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婚姻法》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中这个孳息包括租金,自然增值一般就是随市场价值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