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离家出走8年,有孩子4个,可以索要抚养费吗?

2019-06-17 08:31: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一方有婚外情孩子抚养权

    这跟谁外遇没有直接的关系 法院判决小孩抚养权归谁一般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1. 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 这个是基本原则,但是很抽象,无法让当事人判断,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总的来说就是哪一方带小孩更有利就判决给谁,比如:尽量维持现状,如果小孩出生后一直生活在上海,法院不会说判决给在甘肃的,即使母亲是甘肃的。二是谁的收入高、财力多,小孩从小由谁抚养等等。
    2. 哺乳期2岁以内的子女一般归女方抚养在哺乳期内,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归女方抚养。离婚后,哺乳期间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 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 你好,对于抚养权和抚养费你们可以先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孩子的抚养权主要是根据对孩子的成长有利原则,包括经济条件,生活环境,教育环境等,孩子的抚养费,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1、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2、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3、根据司法解释,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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