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由于借钱给他人,已经起诉,法院已经判决,但还没有还钱,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2023-11-08 12:10: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钱不还,起诉胜诉了,对方还是不还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在强制执行的过程中确认债务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则可以中止执行,当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再继续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八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 法律分析:借钱判决后不执行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起诉之后对方还是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在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相关规定可知,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如果债权人有债务人的财产线索的也可以一并提供给法院,法院也会依职权查询债务人的财产。
    当查询到债务人的财产后,法院会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在债务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后,如果债务人在指定期间内仍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的,法院会拍卖、变卖查封、扣押的财产,所得价款用于清偿债权人的债权。
    如果债务人实在是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的,法院会裁定终止本次执行,之后如果债权人发现有债务人的财产的仍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四条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
    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强制执行没有钱怎么办
    强制执行没有钱可以:
    1、法院会采取措施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以查明被执行人是否有隐瞒的财产情况;
    2、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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