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办理慢性病报销的,合作医疗还能报销吗?

社会保险
2023-11-08 13:20: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是可以报销的。合作医疗保险报销,需要到当地合作医疗管理机构或指定医疗机构医保结帐窗口报销。 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原始发票,用药清单,病历本等其它材料。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归当地财政管理,只能报销住院费用中的药费。 合作医疗保险的报销是按比例进行的,一般在20--85左右浮动。其报销的比例和多少跟自己的检查和用药情况,医疗等级等因素有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二十七条 依照本条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二十八条 个人帐户用于支付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之外的医疗费;个人帐户不足支付的,由本人自负。
    第二十九条 严重疾病住院治疗的医疗费,按下列办法支付:(一)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9%—11%。(二)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3—5倍。(三)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负担一定比例。对退休人员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严重疾病的范围,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的具体标准,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的分担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确定。
    第三十条 起付标准以下、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第三十一条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和乙类目录的药品,其个人自付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确定。
  • 法律分析:合作医疗报销的范围主要有门诊补偿、住院补偿、大病补偿。以药物报销为例,甲类药物基本可以报销,部分乙类药物可报销,丙类药物不能报销;以住院报销为例,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也是可以报销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合作医疗报销后剩余部分可以按照您所购买的商业保险保单上上载明的报销比例报销。合作医疗报销有很多限制,在住院后通过只能报销一部分金额,剩余部分无法报销的找保险公司。商保可以可以报销更多的自费药和特殊治疗费用。商保里有保大病的,都是直接赔款的,重大疾病一旦发生,当初保了几十万就赔几十万。 残疾了,意外保了几十万,就按残疾等级赔付。社保或者合作医疗与商保是相互补充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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