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现在的情况是父母早年离婚,然后他们找到了新的家庭。现在我和妈妈过着幸福的生活。我继父对我们很好,但我的生物父亲没有履行他应有的抚养义务。他一年最多只能花几百元。如果我现在不认识他,我还需要履行赡养他的义务吗

子女抚养
2023-11-08 14:32:5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您好,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基于血亲关系产生的,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所以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如果有需要,可以沟通一下具体情况,家与家律师会为您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相关法律】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法律依据:
  • 父母离婚后子女有赡养义务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具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且该义务不因父母关系的变化而改变。若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经起诉后,法院依法判决子女支付相应抚养费,子女仍拒绝的,法院可根据生效裁判予以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第十九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