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以前我爸拿着彩礼钱,现在我要回来,可是我爸不给可以起诉吗?

彩礼
2023-11-08 15:1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彩礼钱是否可以起诉要回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以下情况不予返还彩礼: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如果双方解除这种所谓的“婚姻”关系,将会给女方造成更大的伤害,因此,确定这种情况下彩礼不再返还;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彩礼钱不返还起诉女方。但是只有满足以下情形才应当返还彩礼:
    1、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3、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第2、3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彩礼返还起诉状的书写包括:
    1、原告和被告方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事实与理由;
    3、诉讼请求;
    4、法律依据;
    5、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