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师在学校没收手机,然后还钱,怎么举报?

债务追讨
2023-11-08 16:01: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举报老师流程如下:
    1、先掌握证据,之后再去起诉此行为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
    2、写举报信,向学校高层反映;
    3、详细收集资料,如照片、录音、录象、书面等重要证据,直接发给教育局;
    4、可以通过拨打全市教育系统公开举报电话,登录市教育局行风热线网站反映问题,进入各省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对老师不良行为进行投诉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 举报人可以向教育局举报,但是应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所在学校、违规补课的时间和地点等详实信息,同时应提供举报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法律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一、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 当然可以打12345进行投诉,但是不能随便投诉,如果随便投诉的话还是扰乱了政务的。12345热线电话会咨询需不需要之后留下联系方式进行回馈。也可以直接联系教育局。法律依据:《教育法》第七十四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收取费用的,由政府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