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的赌债,以前妻子帮忙还债,妻子还债,现在离婚,妻子名下的贷款丈夫全部承担吗?

婚姻债务
2023-11-08 17:4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丈夫贷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有偿还责任;
    2、丈夫贷款是用于其个人开支或者从事非法活动,比如赌博、放高利贷,妻子对丈夫的借款并不知情,属于丈夫个人债务,妻子没有偿还责任。
    3、丈夫的借款发生在结婚以前,那么也是其个人债务,妻子不承担还款责任。
    4、夫妻之间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配和归属有约定: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的债务各自承担,妻子也无须承担还款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法律分析:
    1、丈夫贷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有偿还责任;
    2、丈夫贷款是用于其个人开支或者从事非法活动,比如赌博、放高利贷,妻子对丈夫的借款并不知情,属于丈夫个人债务,妻子没有偿还责任。
    3、丈夫的借款发生在结婚以前,那么也是其个人债务,妻子不承担还款责任。
    4、夫妻之间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配和归属有约定: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的债务各自承担,妻子也无须承担还款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法律分析:
    1、丈夫贷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有偿还责任;
    2、丈夫贷款是用于其个人开支或者从事非法活动,比如赌博、放高利贷,妻子对丈夫的借款并不知情,属于丈夫个人债务,妻子没有偿还责任。
    3、丈夫的借款发生在结婚以前,那么也是其个人债务,妻子不承担还款责任。
    4、夫妻之间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配和归属有约定: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的债务各自承担,妻子也无须承担还款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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