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个人已经申请了公租房,已经入住公租房,自己家弟弟想用我的名义买一套房子他们住,这样我还可以继续住在公租房吗?

2019-06-17 10:39:1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一)有稳定工作是指: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二)收入限制标准是指: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市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 公租房申请材料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将进一步完善申请受理渠道、审核准入程序和租金定价机制。
    1、本人手写申请书(黑色水性笔书写,签名按手印)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除申请人之外的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婚姻证明
    5、收入证明(所有成员均须出具,证明要求原件)
    6、房产证明
    7、有以下情况者,需出具以下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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