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欠钱不知道住哪里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11-09 07:10: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别人欠钱,可以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规定,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客户欠钱不还不知道家住哪的处理:可以向债权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3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法院受理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还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立案和受理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立案和受理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立案和受理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客户欠钱不还不知道家住哪的处理:可以向债权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3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法院受理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还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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