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拘留多少天,要多少钱

行政处罚
2023-11-09 07: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一般治安处罚拘留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一般是不超过15天,多种违法合并处罚的不超过20天。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
    (三)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一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所属的公安机关;在水上、旅客列车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或者到站之日起二日内,交至所属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罚款之日起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一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向被处罚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被处罚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担保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担保人应当保证被担保人不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
    担保人不履行担保义务,致使被担保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由公安机关对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交纳保证金,暂缓行政拘留后,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已经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仍应执行。
    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销,或者行政拘留处罚开始执行的,公安机关收取的保证金应当及时退还交纳人。
    在社会上做出了危害不是很大的行为后虽然不会被处罚很重却也需要得到法律的教训,而各种有处罚权力的机关对公民做出的治安处罚以简单的拘留为主,国家为了把这种处罚和刑事上的惩处区分而降低了治安处罚的限度,因此被处罚的公民最多也不会关押超过半个月。
  • 关进拘留所的当天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一日,也就是说下午到拘留所至第二日算一天。受拘留处罚的人应当在限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处罚。
    拘留十天要交多少钱
    拘留十天如果已经交过罚款,拘留十天,不需要交纳任何的费用。拘留期间的伙食费、医疗费等支出,由同级财政给予保障。如果拘留所收取,完全是违法行为,被执行拘留人完全可以拒绝,并向纪检部门投诉。拘留所的基础建设经费、修缮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办案经费、装备经费、被拘留人给养经费等由公安机关提请本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障。
    :《拘留所条例》 第三十二条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 第三十二条
    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
    第十二条
    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可能被错误拘留的,应当通知拘留决定机关,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处理决定;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不应当被执行拘留的,拘留所不予收拘,并通知拘留决定机关。
  • 关进拘留所的当天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一日,也就是说下午到拘留所至第二日算一天。受拘留处罚的人应当在限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处罚。
    拘留十天要交多少钱
    拘留十天如果已经交过罚款,拘留十天,不需要交纳任何的费用。拘留期间的伙食费、医疗费等支出,由同级财政给予保障。如果拘留所收取,完全是违法行为,被执行拘留人完全可以拒绝,并向纪检部门投诉。拘留所的基础建设经费、修缮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办案经费、装备经费、被拘留人给养经费等由公安机关提请本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障。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 第三十二条
    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
    第十二条
    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可能被错误拘留的,应当通知拘留决定机关,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处理决定;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不应当被执行拘留的,拘留所不予收拘,并通知拘留决定机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