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上班长时间站立来回走动每天十二小时,脚后跟疼痛,需要休养,属于工伤或职业病吗?求解。

2019-06-17 11:03: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职业病,大家通过日常的媒体宣传,会有所了解。但是是不是所有的职业病都属于工伤保险的范围呢?职业病从广义上讲,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由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
    职业性有害因素对人体造成不良影响,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它主要取决于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强度(数量)、人体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时间和强度及个体因素、环境因素等几个方面。
    当职业性有害因素作用于人体并造成人体功能性或器质性病变时,所引起的疾病即为职业病。一个国家的职业病法定范围及认定,是由政府主管部门负责颁布和执行的。一般属于工伤保险范畴的职业病指的是法定职业病。
      我国现有的职业病分为9大类99种,9大类是:职业中毒、尘肺、物理因素职业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疾病、职业性肿瘤及其他职业病。
  • 工伤包括职业病,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要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引》中所规定的职业病防治法,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 上班时间工伤认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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