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就是怀孕了,放出来了,还能被拘留吗?

刑事拘留
2023-11-09 08:5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怀孕不能拘留。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怀孕的妇女,拘留所不予收拘,并出具不予收拘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如果收拘后发现被拘留人怀孕的,拘留所应立即出具建议另行处理通知书,并通知拘留决定机关;拘留决定机关应立即处理并通知拘留所。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八条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八条
    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拘留所不予收拘,并出具不予收拘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
    (一)不满16周岁或者已满70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四)被拘留审查的人患有严重疾病的;
    (五)不宜适用拘留审查的其他情形。
    收拘后发现被拘留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拘留所应当立即出具建议另行处理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
    拘留决定机关应当立即处理并通知拘留所。
  • 我国公安机关对于怀孕的妇女是不能进行羁押的,人民法院在对其判处刑罚后,也不得对其进行收监。《看守所条例》规定,对于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不予收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 法律分析:孕妇在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被拘留的,无论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都并不适用于孕妇。
    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十八条 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拘留所不予收拘,并出具不予收拘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
    (一) 不满16周岁或者已满70周岁的;
    (二) 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 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四) 被拘留审查的人患有严重疾病的;
    (五) 不宜适用拘留审查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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