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厂是否有责任在下班途中到野外游泳,溺水生亡

工伤索赔
2023-11-09 10:3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下班途中溺水身亡不属于工亡。劳动者溺水是因为自己没有注意相关环境导致,同时也没有处于一种交通环境的大前提下,因而不能认定其构成工伤。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属于工伤的范围内。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下班途中溺水身亡不属于工亡。劳动者溺水是因为自己没有注意相关环境导致,同时也没有处于一种交通环境的大前提下,因而不能认定其构成工伤。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属于工伤的范围内。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工人在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于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单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是因为员工本人原因引起的其他事故,单位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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