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08之前建在耕地上的房子,现在被拆了,能得到赔偿吗?

拆迁补偿
2023-11-09 12: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耕地上建的房屋在拆迁时是不能获得补偿的。法律规定,对违法建筑是不予补偿的。我国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禁止占用耕地建房。所以在耕地上建房是违法建筑,是不能获得补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
    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第三十六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 拆迁耕地建房一般不能获得补偿。法律规定,对违法建筑是不予补偿的。我国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禁止占用耕地建房。所以在耕地上建房是违法建筑,是不能获得补偿的。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
    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第三十六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 房屋被强拆后能否得到补偿需要根据房屋的合法性来判断。违章建筑是不能获得补偿的。违章建筑是没有获得批准或超过批准期限所建筑的,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是不能进行补偿的。只有合法且在期限内是可以进行补偿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